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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2 答:权益结合法(亦称股权结合法),即视企业合并为参与合并的双方,通过股权的交换形成的所有者权益的联合,而非资产的交易,而且合并后,股东在新企业中的股权相对不变。
在权益结合法中,原所有者权益继续存在,以前会计基础保持不变。参与合并的各企业的资产和负债继续按其账面价值记录,合并后企业的利润包括合并日之前本年度已实现的利润;以前年度累积的留存利润也应予以合并。
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的合并方,对吸收合并和新设合并中取得的资产和负债,按照合并日合并方有关资产、负债的账面价值计量。
对控股合并中取得的长期股权投资,按照合并日享有的被合并方在最终控制方合并财务报表中所有者权益账面价值的份额作为其初始投资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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