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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45 也许有人会说,因为《会计法》的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事实是这样的,但为什么法律要这么规定呢?
一言以蔽之:为了防止贪污!
人类都是有一定贪欲的,谁也不能保证自己招聘到的财务人员一定能洁身自好。如果一个人同时兼任出纳和会计,那么这个人可能会把员工报销的300元钱改成600元钱,报销300元后剩下的300元揣入自己的口袋里。
因此出纳与会计两个岗位,设置不同的人,往往可以互相牵制、监督。以此避免贪污受贿、账目不清等情况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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