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1534 答: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1号)规定,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我要补充
0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20260103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