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销售自产苗木同时提供绿化工程服务如何纳税
发文时间:2021-06-18
作者:黄时光
来源:中汇武汉税务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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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增值税上,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农业生产者销售的自产农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三十五条规定,农业,是指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水产业。农业生产者,包括从事农业生产的单位和个人。因此,个人或个体工商户销售自产的苗木免征增值税。


  在个人所得税上,财税[2004]30号规定,对个人或个体户从事种植业、养殖业、饲养业、捕捞业,且经营项目属于农业税(包括农业特产税)、牧业税征税范围的,其取得的“四业”所得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根据原农业税条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对下列农业收入征收农业税:(1)粮食作物和薯类作物的收入;(2)经济作物的收入,包括棉花、麻类、烟叶、油料、糖料和其他经济作物的收入;(3)农业特产品收入,包括园艺作物收入、水产品收入、林木产品收入、牲畜产品收入、食用菌收入等;(4)经国务院规定或者批准征收农业税的其他收入。苗木算园艺作物或林木产品范畴,因此应当免征个人所得税。


  如果在销售苗木同时提供“绿化”工程的:如果合同是分开约定的,满足条件的苗木销售可以开具免税发票,但是工程部分不得免税;如果不分别约定的,从高计税。建筑工程业务收入部分,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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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申请退还保证金及税款:第一批印发的《进口种子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进口种用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增值税商品清单》及免税进口野生动植物种源单位名单,自2026年1月1日起实施,至该清单、名单印发之日后30日内已征的应免税款予以退还,同时按照法律规定退还银行同期活期存款利息。申请退税的进口单位,应当事先取得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十五五期间种子种源进口税收优惠政策项下进口商品已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未抵扣情况表,向海关申请办理退还已征进口环节增值税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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