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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问题】我原来在二七区有一套住房,今年5月份卖掉了。今年8月,又在高新区重新购买了一套住房。请问像我这种情况,还能不能申请退还之前卖房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答复】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 住房城乡建设部公告2026年第3号)规定:“自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对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市场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对其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予以退税优惠。”
纳税人出售和新购住房时间均在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期间,且出售自有住房后1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可以按规定申请退还出售现住房已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具体退税金额按新购住房金额与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计算确定。
(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郑州市税务局2026年9月8日《政务热线直通车》节目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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