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合同签定时间是3月份,客户要求提供16%,我现在可以按老税率开具吗?合同签定时间是3月份,客户要求提供16%,我现在可以按老税率开具吗?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14号)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已按原16%、10%适用税率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发生销售折让、中止或者退回等情形需要开具红字发票的,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开票有误需要重新开具的,先按照原适用税率开具红字发票后,再重新开具正确的蓝字发票。二、纳税人在增值税税率调整前未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需要补开增值税发票的,应当按照原适用税率补开。贵公司纳税义务发生在4月1日之前的,按照老税率16%进行开具发票。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第四十五条 增值税纳税义务、扣缴义务发生时间为:(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实际操作中贵公司没有降低合同价格的,按照16%开具发票即可。
答疑企业股权转让评估过房产,是按评估价值还是按实际成本缴纳房产税,有法律规定吗?谢谢老师!
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房产税依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百分之三十后的余值计算缴纳。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财务会计制度规定,在帐簿记载的房产原值。对纳税人未按财务会计制度规定记载,房产原值不实和没有原值的房产,由房产所在地税务机关参考同时期的同类房产核定。 虽然会计处理上可能有特殊情况使得账载原值变动比如房产转为公允价值投资性房地产之后又转回,但是在实际房产税申报工作中,还是以历史成本为准。 贵公司股权转让评估对房产账面价值没有影响。按照历史原值缴纳房产税即可。
答疑现金流量表表达的是什么,它和什么指标关联对应来分析?
现金流量表包括投资现金流 筹资现金流 和经营性现金流量 。经营性现金流量与企业存货以及应收账款对比出的相关资产周转率可以作为企业经营情况的参照。 另外企业现金流是以企业货币资金为基础的报表,在货币资金相符的情况下更能反映出企业的经营实际情况。
答疑3月份给客户报的价,当时还在制造生产中,在4月份给客户开发票,由于4月1号增值税税率下调,客户要求降价3%,那么这个价格对于企业来讲,是给客户降?还是不降?
仅从税法角度分析:增值税是价外税,增值税税率变动不影响会计收入。并且税率的判定是按照纳税义务发生时点确定的。贵公司如果是预收款形式销售的,那么发货时点为纳税义务发生时间。贵公司4月1日之后税率执行13%,贵公司增值税税负减轻了,作为计价依据的含税价格理应进行调整。 贵公司合同是否约定不含税价格或税率变动事项等请贵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答疑个人独资的中医门诊,每个月收入2万左右,不超3万,还需要买发票开具发票吗?现在增值税月不足10都免税,像这样企业怎么办?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实际操作中对个体户零碎经营业务不要求开具发票,但相关应税收入需要进行申报。
答疑2017年10月收取一年房租12万元,一次性开具发票,账务怎么处理,增值税怎么申报。 补充:一次性进收入是不是多进收入
一、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 贷:预收账款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租期内每个月末结转租金收入时 借:预收账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二、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规定,《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印发)第四十五条第(二)项修改为“纳税人提供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因此,收取租金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填报在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其他发票栏。
答疑房地产企业报表中最后计算是销售未完工收入中要做调整,但以前年度有亏损,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在所得税的税法中有哪些规定?文件!
房地产企业涉及亏损弥补政策。《企业所得税法》第十八条规定,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年限最长不得超过5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所称亏损,是指企业依照企业所得税法和本条例的规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后小于零的数额。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查增应纳税所得额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处理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20号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的规定,税务机关对企业以前年度纳税情况进行检查时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凡企业以前年度发生亏损、且该亏损属于企业所得税法规定允许弥补的,应允许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弥补该亏损。弥补该亏损后仍有余额的,按照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对检查调增的应纳税所得额应根据其情节,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处罚。
答疑置业公司贷款购买房产,都需要叫什么税?
公司向金融机构贷款的 涉及印花税。购买房产在过户时涉及契税和印花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暂行条例银行及其他金融组织和借款人(不包括银行同业拆借)所签订的借款合同按借款金额0.05‰贴花。购买房产按照产权转移书据按所载金额0.5‰贴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转移土地、房屋权属,承受的单位和个人为契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的法规缴纳契税第三条契税税率为3—5%。契税的适用税率,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前款法规的幅度内按照本地区的实际情况确定,并报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备案。
答疑租办公楼,房主要租金365000一年,我们让对方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税这块怎么计算的
如果房主为个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委托地税局代征税款和代开增值税发票的通知》(税总函〔2016〕145号)规定,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以及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购买方或承租方不属于其他个人的,纳税人缴纳增值税后可以向地税局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纳税人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6号规定,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不含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报纳税。因此,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非住房按照5%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由于开具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享受减免增值税政策。
答疑你好,老师,我们公司在去年10月份,12月份交的保险,用现金交的,入的是今年1月份的账,在今年4月份所得税汇算清缴时,用不用申报呢?谢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条 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本条例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的除外。 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贵公司10月12月发生的社保并且在汇算之前完成支付。可以在汇算清缴工作中做税前扣除。贵公司需要按照会计差错处理,将保险费用还原到2018年度。
答疑老师好,我有个问题,《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在2019年,有变动么?我听说有新变动内容,但不知道具体哪里变动,会计账务处理是否也变化。希望老师给予帮助解答。
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2019新变化请查阅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与《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关衔接问题处理规定的通知 财会[2018]3号 《政府会计制度——行政事业单位会计科目和报表》(财会〔2017〕25号文件规定。
答疑个体工商户按小规模征收,季度不超30万免增值税,需要缴个人所得税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二条 下列各项个人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二、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 所以个体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需要交纳个人所得税。与小规模纳税人优惠没有关系。
答疑对方给我单位干的是挖掘机或者拖拉机机械作业的项目,对方单位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农业机械租赁服务,发票开*租赁服务*机械作业费,还是*租赁服务*租赁服务费?
30405020000经营租赁30405020100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30405020199其他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指光、干租以外其他有形动产经营租赁服务。开票代码如上
答疑请问小规模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哪些?
小规模纳税人为增值税概念,与所得税优惠无关。如果是小型微利企业的。根据财税[2019]13号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二、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上述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答疑请问小区物业属于现代服务还是生活服务,是具体什么税类?谢谢!
根据财税〔2016〕36号文件《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六)现代服务。8.商务辅助服务,包括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安全保护服务。(1)企业管理服务,是指提供总部管理、投资与资产管理、市场管理、物业管理、日常综合管理等服务的业务活动。物业服务属于现代服务中的商务辅助服务,开票代码304080101。
答疑老师,请问企业历史遗留的实收资本未到位,当时财务按照营业执照的注册资本登记实收资本,未到位的款记到了其他应收款,常年挂账。或者当时以现金方式视同收到,然后又以关联企业借出的方式计入其他应收款,这种情况下,税务金税三期预警的话,我们企业应该怎样调整。
首先在注册资本改为认缴之后,注册资本没有实缴并不会产生一般税收风险。在认缴资金到期仍然没有缴足时才涉及部分借款利息费用不得税前扣除的问题。(认缴期限在公司章程中)根据《企业投资者投资未到位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9]312号)规定,凡企业投资者在规定期限内未缴足其应缴资本额的,该企业对外借款所发生的利息,相当于投资者实缴资本额与在规定期限内应缴资本额的差额应计付的利息,其不属于企业合理的支出,应由企业投资者负担,不得在计算企业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会计实收资本是核算企业实际收到的投资者投入,没有实缴就挂其他应收款实际上是会计差错。 如果是在注册资本实缴制产生的相关事项,贵公司股东也只是涉及抽逃出资,并非税务风险。 抛出股东问题不说,目前贵公司有其他应收款往来长期挂账,会涉及增值税按照贷款服务视同销售的风险。相关处理要么股东将出资补足,要么做会计差错调整实收资本和其他应收款并对该事项做相关说明。
答疑三金一费计入什么科目,是管理费用下的税金嘛?
水利基金的会计处理没有明确的规定,个人建议计入税金及附加即可。残保金价格调节基金以及工会经费在发生时计入管理费用即可。
答疑已经申报三月份增值税,需再勾选进项,把申报作废能再次勾选吗?
目前企业端系统中已确认的发票不允许且不支持撤销确认操作,税务局后台可以做更改。如果贵公司接受发票属于税率适用错误的,需要通过开具红票后,再开具蓝票处理。
答疑土石方工程税率多少,个人提供土石方工程去税务局代开劳务发票合法吗?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四)建筑服务。5.其他建筑服务。其他建筑服务,是指上列工程作业之外的各种工程作业服务,如钻井(打井)、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平整土地、园林绿化、疏浚(不包括航道疏浚)、建筑物平移、搭脚手架、爆破、矿山穿孔、表面附着物(包括岩层、土层、沙层等)剥离和清理等工程作业。土石方工程属于土地平整业务,归类到其他建筑服务。一般纳税人提供其他建筑服务的,现行税率为9%。个人按照小规模纳税人处理按照征收率3%征收增值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 需要临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以凭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书面证明、经办人身份证明,直接向经营地税务机关申请代开发票。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缴纳税款的,税务机关应当先征收税款,再开具发票。税务机关根据发票管理的需要,可以按照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委托其他单位代开发票。个人提供建安服务的,可以到税务局进行代开发票。
答疑哪些税金进入管理费用,哪些税金计入税金及附加?
根据关于印发《增值税会计处理规定》的通知(财会[2016]22号)全面试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后,“营业税金及附加”科目名称调整为“税金及附加”科目,该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教育费附加及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利润表中的“营业税金及附加”项目调整为“税金及附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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