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疑如何计算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问题:
如何计算中国境内居住天数?
答复:
无住所个人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累计居住天数按照个人在中国境内累计停留的天数计算。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满24小时的,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在中国境内停留的当天不足24小时的,不计入中国境内居住天数。举例:李先生为香港居民,在深圳工作,每周一早上来深圳上班,周五晚上回香港。周一和周五当天停留都不足24小时,因此不计入境内居住天数,再加上周六、周日2天也不计入,这样每周可计入的天数仅为3天,按全年52周计算,李先生全年在境内居住天数为156天,未超过183天,不构成居民个人,李先生取得的全部境外所得,就可免缴个人所得税。
答疑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如何理解?
问题: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如何理解?
答复: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是指因户籍、家庭、经济利益关系而在中国境内习惯性居住。
答疑什么是非居民个人?
问题:
什么是非居民个人?
答复: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一百八十三天的个人,为非居民个人。
答疑如何确定补税成功?
问题:
如何确定补税成功?
答复:
系统会生成缴税记录。您可以通过手机个人所得税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站(https://etax.chinatax.gov.cn)、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等查询您的缴税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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