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9]21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第三批免征营业税的改制铁路房建生活单位名单的通知
发文时间:2009-02-25
文号:财税[2009]21号
时效性:全文失效
收藏
787

失效提示:依据财税[2012]94号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营业税政策的通知,本法规自2012年12月28日起全文废止。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第三批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改制后企业名单以及名称发生变更的第一、二批改制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名单发给你们,请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改革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暂免征收营业税的通知》(财税[2007]99号)的规定执行相关营业税政策。 

附件:

1.第三批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改制后企业名单

2.名称发生变更的第一、二批改制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名单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〇〇九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1: 第三批铁路房建生活单位改制后企业名单


序号 单位名称 所在地

1 石家庄铁路华泰实业公司 河北省石家庄市

2 大同铁路同建公司 山西省大同市

3 大同鑫发实业公司 山西省大同市

4 湖东房建段锅炉安装公司 山西省大同市

5 内蒙古恒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区呼和浩特市

6 内蒙古恒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呼和分公司 内蒙古区呼和浩特市

7 内蒙古恒诺建材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区呼和浩特市

8 内蒙古恒诺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区呼和浩特市

9 内蒙古铁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区呼和浩特市

10 内蒙古恒诺物流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区呼和浩特市

11 呼恒新业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区呼和浩特市

12 内蒙古铁城建筑构件制作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区呼和浩特市

13 内蒙古铁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呼和分公司 内蒙古区呼和浩特市

14 呼和浩特铁路康达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区呼和浩特市

15 内蒙古铁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呼和予制分公司 内蒙古区呼和浩特市

16 呼铁局生活服务公司 内蒙古区呼和浩特市

17 内蒙古恒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 内蒙古区包头市

18 内蒙古煤化运输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区包头市

19 包铁益兴房地产开发公司 内蒙古区包头市

20 内蒙古铁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包头分公司 内蒙古区包头市

21 包头铁路生活贸易公司 内蒙古区包头市

22 包头铁路广鑫实业公司 内蒙古区包头市

23 通辽和兴铁道房产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区通辽市

24 通辽天恒铁道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区通辽市

25 内蒙古恒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集宁分公司 内蒙古区乌兰察布市

26 内蒙古铁城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集宁分公司 内蒙古区乌兰察布市

27 集宁铁路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区乌兰察布市

28 内蒙古恒诺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临河分公司 内蒙古区巴彦淖尔市

29 巴彦淖尔铁路建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区巴彦淖尔市

30 巴彦淖尔铁路建业建筑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区巴彦淖尔市

31 沈阳铁路房产建筑有限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

32 沈阳铁道房产生活管理有限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

33 沈阳铁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

34 沈阳铁路分局铁道建筑工程总公司 辽宁省沈阳市

35 丹东铁路房产建筑实业有限公司 辽宁省丹东市

36 丹东铁路房产置业有限公司 辽宁省丹东市

37 沈阳铁路局丹东铁道建筑工程公司 辽宁省丹东市

38 大连铁道房产建筑发展有限公司 辽宁省大连市

39 大连铁路工程公司 辽宁省大连市

40 锦州铁路房建经营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锦州市

41 锦州铁城房建经营有限公司 辽宁省锦州市

42 锦州铁道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辽宁省锦州市

43 吉林省春铁房屋管理有限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

44 长春铁道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长春市

45 白城铁龙房产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白城市

46 白城铁道建设工程公司 吉林省白城市

47 吉林隆博铁路房屋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吉林省吉林市

48 吉林铁道建设有限公司 吉林省吉林市

49 通化汇鹏铁路房屋管理有限公司 吉林省通化市

50 通化铁路嘉源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吉林省通化市

51 通化铁道建设总公司 吉林省通化市

52 上海上铁林业绿化有限公司 上海市

53 南京铁路园林建设有限公司 江苏省南京市

54 徐州祥大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江苏省徐州市

55 徐州环宇园艺开发有限公司 江苏省徐州市

56 南京铁路建筑有限公司常州运输分公司 江苏省常州市

57 杭州铁路园林绿化工程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

58 安徽铁建工程有限公司 安徽省蚌埠市

59 安徽欧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安徽省蚌埠市

60 蚌埠铁路绿地花卉有限责任公司 安徽省蚌埠市

61 济南铁路大吉开发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

62 济南铁路富豪实业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

63 济南铁路东风实业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

64 济南铁路经营集团有限公司列车服务分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

65 济南雅致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

66 济南宏铁建筑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

67 济南铁路迅潮实业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

68 济南铁路西荣实业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

69 济南铁路新科实业发展总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

70 聊城富龙技贸中心 山东省聊城市

71 青岛铁路分局淄博铁路机务工贸公司 山东省淄博市

72 青岛铁路先达实业总公司 山东省青岛市

73 泰安铁路建筑设计院 山东省泰安市

74 洛阳铁路中伟建筑工程部 河南省洛阳市

75 南阳铁路建筑工程公司 河南省南阳市

76 武汉武铁中力生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湖北省武汉市

77 长沙铁路勘察设计有限公司 湖南省长沙市

78 成都铁路生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商贸分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

79 云南宇恒铁路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省昆明市

80 开远铁路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云南省开远市

81 青海青藏铁路供热服务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

82 青海青藏铁路供水服务有限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

83 新铁天汇(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城际生活物流分公司 新疆区乌鲁木齐市


 附件2:名称发生变更的第一、二批改制后铁路房建生活单位名单


序号 原单位名称 变更后的单位名称 所在地 备注

1 山西铁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大同铁路房建公司 太原铁路局大同铁路房建公司 山西省大同市 原第二批名单

2 济南铁路局徐州工程段 徐州上铁工程段 江苏省徐州市 原第二批名单

3 浙江铁道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铁道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 原第二批名单

4 阜阳市三元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蚌埠铁建实业有限公司阜阳分公司 安徽省阜阳市 原第二批名单

5 济南铁路经营集团有限公司物业保洁分公司 济南铁路经营集团有限公司铁路运输服务分公司 山东省济南市 原第二批名单

6 重庆铁路生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铁路生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商贸分公司 重庆市 原第一批名单

7 四川铁路生活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成都铁路生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四川省成都市 原第一批名单

8 贵州铁路金虹生活服务公司 成都铁路生活服务有限责任公司贵阳商贸分公司 贵州省贵阳市 原第一批名单

9 青藏铁路西宁房产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西宁铁路安厦建筑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省西宁市 原第一批名单

10 格尔木铁路恒兴有限责任公司 青海青藏铁路房产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青海省格尔木市 原第一批名单


推荐阅读

增值税的计税期间

  除了临时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连续不间断的过程,因此各税种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需要以一定的、固定的时间周期为限,对这个期间内的应纳税额依法进行计算并缴纳,这个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据以计算应纳税额、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的时间区间,就是计税期间。计税期间按照纳税人经营行为的连续性,又可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个大类。

  纳税人按照确定的计税期间确认纳税义务并依法计算的税款,需要及时足额的缴纳入库。因此,税法又对纳税人在每个计税期间结束后,申报缴纳税款的最后时点进行了限制,形成了一段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就是申报纳税期限。纳税人必须守法遵规,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超过期限的,会被依法加收滞纳金及处理。

  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是一对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两个核心征管要素,共同解决纳税人多长时间计算一次应纳税款,以及在什么时间缴纳入库的问题。

  增值税的计税期间也同样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情形。小规模纳税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还可以享受不同的增值税起征点优惠。扣缴和预缴增值税的,其计税期间以纳税人确定。

  一、一般规定

  按期纳税的计税期间最短为10日,最长为一个季度。《增值税法》第三十条规定,增值税的计税期间分别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计税期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按次纳税的是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增值税法》规定,这种纳税人可以按次纳税。

  二、特殊规定

  但税法也对一些特殊的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以及从事特定应税交易的自然人,也确定按月计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自然人发生下列情形,适用10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标准:

  一是自然人取得2025年8月8日起(含当日)新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一次性收取利息的,以对应计息期月均分摊的利息,确定月销售额。

  二是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多月租金的,以对应租赁期月均分摊的租金,确定月销售额。

  三是互联网平台内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服务收入,并由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的服务收入按月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是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并由资源回收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资源回收企业按月为出售者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事项,按规定缴纳代办税费。

  五是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并由保险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保险企业按月为个人代理人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申报报,按规定缴纳代办税款。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行业代理人比照执行。

  三、选择规定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特点,选择适用按月10万元起征点,也可以选择适用按季30万元起征点。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以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为计税期间。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适用增值税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增值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除了临时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连续不间断的过程,因此各税种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需要以一定的、固定的时间周期为限,对这个期间内的应纳税额依法进行计算并缴纳,这个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据以计算应纳税额、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的时间区间,就是计税期间。计税期间按照纳税人经营行为的连续性,又可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个大类。

  纳税人按照确定的计税期间确认纳税义务并依法计算的税款,需要及时足额的缴纳入库。因此,税法又对纳税人在每个计税期间结束后,申报缴纳税款的最后时点进行了限制,形成了一段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就是申报纳税期限。纳税人必须守法遵规,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超过期限的,会被依法加收滞纳金及处理。

  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是一对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两个核心征管要素,共同解决纳税人多长时间计算一次应纳税款,以及在什么时间缴纳入库的问题。

  增值税的计税期间也同样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情形。小规模纳税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还可以享受不同的增值税起征点优惠。扣缴和预缴增值税的,其计税期间以纳税人确定。

  《增值税法》对增值税纳税人申报纳税期限对应不同的计税期间分别规定。

  一、按期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纳税人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个计税期间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自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按照海关规定的期限申报并缴纳税款。

  二、按次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按次纳税的纳税人,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申报纳税。

  三、预缴税款的申报纳税期限

  《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4号),对五种预缴增值税情形规定了不同的申报纳税期限。

  一是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按季纳税的,为季度结束后的次月,下同)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二是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以及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收取预收款,应当自收到预收款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三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当在收到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预缴税款。

  四是纳税人转让或者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内的不动产,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五是油气田企业跨省销售与生产原油、天然气相关的服务,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