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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6 甲供材指发包方(建设方)自行采购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以供工程承包方使用。差额法是指甲方或发包方购买的“甲供材”部分不计入施工企业的销售额(或产值)。营改增后甲供材遵循谁购买、谁抵扣、谁计成本的原则,因此,应采取差额法,即指甲方或发包方购买的“甲供材”部分不计入施工企业的销售额(或产值),不进行结算材料款。工程总造价中都要包括全部的材料价款同税会处理是两个口径和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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