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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8 关联方无偿使用房产,按财税2016-36号文第14条应视同销售征增值税;
该房产未用于本企业经营,所提折旧与收入无关,不得扣除,应调增所得;
房产税按财税2009-128号文,由实际使用方按余值代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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