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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9 《财政部 国家档案局关于规范电子会计凭证报销入账归档的通知》(财会〔2020〕6号)第一条规定:“本通知所称电子会计凭证,是指单位从外部接收的电子形式的各类会计凭证,包括电子发票、财政电子票据、电子客票、电子行程单、电子海关专用缴款书、银行电子回单等电子会计凭证。”
纸质发票的照片不属于所规定的“电子会计凭证”,不需要按照财会〔2020〕6号的规定进行保存。如果企业基于自身的管理需要,可以自行规定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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