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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7 根据贵公司提供的资料“我司有两项诉讼,一个胜诉一个败诉,假设胜诉本金100万,败诉本金200万,要求,判决书中都写道如果10内未归还本金,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利息至还款结束之日止”,上述业务不属于或有事项,是确定的权利和义务,因此,根据权责发生制原则,逾期应收取和应支付的利息会计上需要计提,胜诉应收利息计入“营业外收入”;败诉应付利息应计入“营业外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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