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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47 答:根据《财政部 关于调整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收政策的公告》(财政部公告2019年第98号)规定:“四、自2020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在职职工人数在30人(含)以下的企业,暂免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五、本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
因此,在职职工30人以下的企业,2020年申报2019年所属期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可以享受免征的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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