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903 答:是的,根据西安市医保发〔2019〕16号文件规定,从2019年5月1日起,西安市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缴费费率由原来的0.5%提高至1%。
根据西安市医保发〔2019〕68号文件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生育保险并入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统一征缴,不再单独征收生育保险费。职工用人单位缴费比例为8%,在职职工个人缴费比例为2%。
我要补充
0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20260103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