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税协发[2013]58号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颁布《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2013年修订)》的通知
发文时间:2013-07-16
文号:中税协发[2013]58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收藏
659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注册税务师协会: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2013年修订)》已经四届十一次常务理事会审议批准,现予颁布,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望遵照执行。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二O一三年七月十六日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办法(2013年修订)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依法经营、规范发展,推动税务师事务所做大做强,提高社会知名度,根据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中税协”)《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税务师事务所是指经国家税务机关批准成立的并加入注册税务师协会的税务师事务所。

第三条 税务师事务所的等级认定,由事务所自愿申请,中税协和地方注册税务师协会(以下简称“地方税协”)根据申请每年认定一次。

第四条 税务师事务所的等级分为五级,即A级、AA级、AAA级、AAAA级、AAAAA级。地方税协负责A级、AA级、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的审核认定,并向其颁发证书和牌匾;中税协负责AAAA级、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的审核认定,由地方税协协助进行书面和实地审核,中税协向其颁发证书和牌匾。证书和牌匾由中税协统一设计制作。

第五条 获得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应具备专业优势、享有执业信誉。中税协和地方税协优先推荐获得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从事业务活动。中税协认定的等级在全国范围内适用;地方税协认定的等级本省适用,跨省执业的由执业所在地税协确认其适用性。

第二章 认定标准

第六条 中税协负责制定等级认定标准(见附件1《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标准》)。

第七条 中税协负责制定AAAA级、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经营规模及业绩认定标准和AAAA级、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子公司或分公司颁发牌匾的业绩标准,可根据行业发展实际调整经营规模及业绩标准。

地方税协负责制定本地区A级、AA级、AAA级税务师事务所的经营规模及业绩标准,报中税协备案。

第八条 等级审核认定采取项目评分制,满分100分,90分(含)以上合格,具体评分标准另行制定。

第三章 认定程序

第九条 税务师事务所向地方税协申请A级、AA级、AAA级认定,向中税协申请AAAA级、AAAAA级认定。

第十条 税务师事务所申请等级认定应提供如下材料:

(一)《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申请表》;

(二)税务师事务所执业证、营业执照(副本)和法定代表人(或执行事务合伙人)身份证、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验资报告复印件(再次申请,无变化可不提供);

(三)事务所从业人员名单(注明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和个人会员证编号);

(四)税务师事务所全体职工的劳动合同清单和为全体职工缴纳社会保险的相关证明;

(五)上年度会费缴纳凭证复印件;

(六)上年度及当期财务报表;

(七)上年度纳税完税凭证统计表;

(八)上年度年检合格证明复印件;

(九)内部管理制度(再次申请可只提供变化部分的制度);

(十)委托人满意度调查问卷(见附件3);

(十一)中税协或地方税协规定的其他证明材料。

第十一条 地方税协受理税务师事务所A级、AA级、AAA级申请后,应组织审核小组对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实地审核并写出审核报告。税务师事务所向中税协申请AAAA级、AAAAA级认定之前,先报地方税协进行书面审查;若地方税协30个工作日未提出审查意见,则视为同意,可直接向中税协申请;地方税协书面审查未通过的,中税协可对地方税协的审查意见进行复核。

第十二条 实地审核结束后,就存在的问题向事务所下发限期整改通知,由地方税协对整改情况进行验收。

第十三条 地方税协将认定的A级、AA级、AAA级税务师事务所名单报送中税协备案。

第十四条 中税协负责对申请AAAA级和AAAAA级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实地审核。

第十五条 中税协会长专题会对AAAA级、AAAAA级税务师事务所候选名单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如十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由中税协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告。

第四章 等级所管理

第十六条 中税协和地方税协每年必须对上年度获得等级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实地审核,并与当年年检合并进行。

第十七条 申请更高等级、资本关系发生变化和处于集团化审查三个阶段的上年度等级事务所需重新申请,并上报第十条及集团化审查的材料;其他上年度等级事务所接受实地审核时,除应遵循《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年度检查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提供第十条(二)至(十一)项规定的材料及工商登记档案外,不需要重新申请等级认定。

第十八条 地方税协对实地审核后符合A级、AA级、AAA级标准的税务师事务所予以认定,并将名单上报中税协备案。

中税协对实地审核后符合AAAA级、AAAAA级标准的税务师事务所名单提交中税协会长专题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示。如十个工作日内无异议,由中税协会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向社会公告并颁发牌匾。

第十九条 税务师事务所获得等级后有合并、分立等重大变更事项,涉及等级认定的,中税协和地方税协依据本办法相关程序进行处理。

第五章 集团化审查

第二十条 存在以下情况的税务师事务所,应同时报送集团化审查材料,进行集团化审查, 批准后方可按照税务师事务所经营规模及业绩总和申请等级认定。

(一)具有母子、总分或母子加总分等组织结构的税务师事务所。

(二)因合并、分立等原因发生股权变更的税务师事务所。

(三)中税协和地方税协认为有必要申请集团化审查的税务师事务所。

第二十一条 税务师事务所应按照初次申报审查、过渡期审查、一体化审查三个阶段的顺序分阶段申请,并按照《税务师事务所等级认定文件清单》报送相应阶段的审查材料。

如税务师事务所在两个连续认定年度内未通过同一阶段的审查,其申请视为终止。税务师事务所重新申请时,应符合上述各阶段的全部要求。

两家以上规模达到AAAAA级标准的税务师事务所进行合并时,经批准后可适当延长过渡期审查和一体化审查的申报时间要求。

第二十二条 在本地区自行设立分所的税务师事务所完成初次申报审查后,不需申报过渡期和一体化审查。

第二十三条 申请A级、AA级、AAA级的税务师事务所集团化审查由地方税协参照本办法执行。地方税协在批准税务师事务所集团化审查申请后,将集团化税务师事务所的基础信息报中税协备案。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 地方税协可根据本办法制定A级、AA级、AAA级的具体认定办法,报中税协备案。

第二十五条 中税协和地方税协办理等级认定工作不得向税务师事务所收取任何费用。从事等级认定的工作人员不得有违反廉洁自律的任何行为。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由中税协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14年1月1日起施行。

推荐阅读

增值税的计税期间

  除了临时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连续不间断的过程,因此各税种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需要以一定的、固定的时间周期为限,对这个期间内的应纳税额依法进行计算并缴纳,这个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据以计算应纳税额、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的时间区间,就是计税期间。计税期间按照纳税人经营行为的连续性,又可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个大类。

  纳税人按照确定的计税期间确认纳税义务并依法计算的税款,需要及时足额的缴纳入库。因此,税法又对纳税人在每个计税期间结束后,申报缴纳税款的最后时点进行了限制,形成了一段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就是申报纳税期限。纳税人必须守法遵规,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超过期限的,会被依法加收滞纳金及处理。

  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是一对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两个核心征管要素,共同解决纳税人多长时间计算一次应纳税款,以及在什么时间缴纳入库的问题。

  增值税的计税期间也同样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情形。小规模纳税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还可以享受不同的增值税起征点优惠。扣缴和预缴增值税的,其计税期间以纳税人确定。

  一、一般规定

  按期纳税的计税期间最短为10日,最长为一个季度。《增值税法》第三十条规定,增值税的计税期间分别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计税期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按次纳税的是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增值税法》规定,这种纳税人可以按次纳税。

  二、特殊规定

  但税法也对一些特殊的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以及从事特定应税交易的自然人,也确定按月计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自然人发生下列情形,适用10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标准:

  一是自然人取得2025年8月8日起(含当日)新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一次性收取利息的,以对应计息期月均分摊的利息,确定月销售额。

  二是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多月租金的,以对应租赁期月均分摊的租金,确定月销售额。

  三是互联网平台内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服务收入,并由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的服务收入按月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是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并由资源回收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资源回收企业按月为出售者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事项,按规定缴纳代办税费。

  五是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并由保险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保险企业按月为个人代理人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申报报,按规定缴纳代办税款。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行业代理人比照执行。

  三、选择规定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特点,选择适用按月10万元起征点,也可以选择适用按季30万元起征点。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以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为计税期间。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适用增值税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增值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除了临时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连续不间断的过程,因此各税种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需要以一定的、固定的时间周期为限,对这个期间内的应纳税额依法进行计算并缴纳,这个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据以计算应纳税额、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的时间区间,就是计税期间。计税期间按照纳税人经营行为的连续性,又可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个大类。

  纳税人按照确定的计税期间确认纳税义务并依法计算的税款,需要及时足额的缴纳入库。因此,税法又对纳税人在每个计税期间结束后,申报缴纳税款的最后时点进行了限制,形成了一段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就是申报纳税期限。纳税人必须守法遵规,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超过期限的,会被依法加收滞纳金及处理。

  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是一对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两个核心征管要素,共同解决纳税人多长时间计算一次应纳税款,以及在什么时间缴纳入库的问题。

  增值税的计税期间也同样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情形。小规模纳税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还可以享受不同的增值税起征点优惠。扣缴和预缴增值税的,其计税期间以纳税人确定。

  《增值税法》对增值税纳税人申报纳税期限对应不同的计税期间分别规定。

  一、按期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纳税人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个计税期间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自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按照海关规定的期限申报并缴纳税款。

  二、按次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按次纳税的纳税人,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申报纳税。

  三、预缴税款的申报纳税期限

  《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4号),对五种预缴增值税情形规定了不同的申报纳税期限。

  一是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按季纳税的,为季度结束后的次月,下同)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二是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以及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收取预收款,应当自收到预收款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三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当在收到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预缴税款。

  四是纳税人转让或者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内的不动产,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五是油气田企业跨省销售与生产原油、天然气相关的服务,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