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1497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23号: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预计本年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预缴时累计实际利润或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50万元的,可以享受减半征税政策。
我要补充
0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20260103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