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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9 财税[2017]56号规定,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暂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对资管产品在2018年1月1日前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未缴纳增值税的,不再缴纳。
依据上述规定,贵公司作为这个资管计划的管理人,在2018年1月1日前转让股票可以不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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