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127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 第十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单位或者个人在境内销售劳务,在境内未设有经营机构的,以其境内代理人为扣缴义务人;在境内没有代理人的,以购买方为扣缴义务人。因此,代扣代缴的增值税及其他税款行为均为法定的,不可以走三方协议缴纳。
我要补充
0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20260103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