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提高资助精准度,采取了哪些政策措施?
发文时间:2020-07-29
来源:财政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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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学生资助是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受教育权利、促进教育公平、打赢教育脱贫攻坚战的重要举措。近年来,财政部会同教育部等部门不断完善各教育阶段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已经建立起覆盖所有教育阶段、形式多样、功能完备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在学前教育阶段,按照“地方先行、中央补助”原则,支持引导地方建立学前教育资助政策体系,中央财政给予奖补。在义务教育阶段,实施城乡义务教育学生“两免一补”政策,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供生活补助。在普通高中教育阶段,实施国家助学金和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杂费政策。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对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学生、城市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一、二年级涉农专业学生和非涉农专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在本专科、研究生教育阶段,建立了以国家奖助学金和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三助”岗位津贴、校内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为辅的资助政策体系。


  2019年,经国务院同意,财政部会同教育部印发《关于调整职业院校奖助学金政策的通知》(财教〔2019〕25号),扩大高职院校奖助学金覆盖面、提高补助标准,同步提高普通本科学生国家助学金补助标准,设立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学金,提高职业教育吸引力。根据党中央、国务院有关部署,从2020年秋季学期起,将民族地区城市户籍非涉农专业、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中等职业教育免学费覆盖范围。至此,民族地区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学历教育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学生将全部纳入免学费范围。


  为加强和规范学生资助资金管理,2019年,财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在全面梳理整合14项资金管理办法基础上,修订形成贯穿学生资助各环节的统一的《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财科教〔2019〕19号)。同时,落实《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提高资助精准度,确保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助尽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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