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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9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2015年版)等报表》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31号规定,第9行“实际利润额”:根据本表相关行次计算结果填报。 第9行=4行“利润总额”+5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6行“不征税收入和税基减免应纳税所得额”-7行“固定资产加速折旧(扣除)调减额”-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因此,预缴企业所得税不作坏账调增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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