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2019年广州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的公示
发文时间:2019-0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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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民政局关于广州市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穗财规字[2017]1号)有关要求,现将2019年联合确认的广州市市、区两级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自2019年5月10日至5月16日(共7日)。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联系电话:市财政局38923335,市税务局38001933,市民政局、市社会组织管理局83178731)


  附件:2019年广州市市、区两级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2019年广州市市、区两级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共89家)


  一、2008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1家)


  广州市慈善会


  二、2009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4家)


  广州市义务工作者联合会


  广州市妇女儿童福利会


  广州市越秀区慈善会


  广州市荔湾区慈善会


  三、2010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2家)


  广州市社会组织联合会


  广州市黄埔区慈善会


  四、2011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2家)


  广州市花都区慈善会


  广州市增城区慈善会


  五、2012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2家)


  广州市华新慈善基金会


  广州丽柏慈善基金会


  六、2014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2家)


  广州市海珠区慈善会


  广州市从化区慈善会


  七、2015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5家)


  广州市正信慈爱协会


  广州欧初文化教育基金会


  广州农商银行太阳公益基金会


  广州市天佑未成年人权益基金会


  广州市金珂扶持传统文化发展基金会


  八、2016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19家)


  广州市天河区慈善会


  广州市南沙区慈善会


  广州国泰社会发展基金会


  广州市厚德教育慈善基金会


  广州市伟博儿童福利基金会


  广州市郭兰英艺术发展基金会


  广州市大艺文化艺术基金会


  广州市奥飞动漫爱心救助慈善基金会


  广州市英氏儿童成长基金会(原“广州市小星辰儿童成长基金会”)


  广州市利世慈善基金会


  广州市好百年助学慈善基金会


  广州市羊城光彩事业基金会


  广州市明亮慈善基金会


  广州市善学慈善基金会


  广州市苗圃行动公益基金会


  广州一百零八度公益基金会


  广州市尚品助学基金会


  广州市暨海慈善基金会


  广州市羊城足球基金会


  九、2017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18家)


  广州市乐善助学促进会


  广州市启文教育基金会


  广州市合汇教育基金会


  广州市羊城军民融合发展基金会


  广州市慈航慈善基金会


  广州市番禺区慈善会


  广州市绿点公益环保促进会


  广州市婷美小屋公益基金会


  广州市健佳慈善基金会


  广州市真光教育慈善基金会


  广州市福缘公益慈善基金会


  广州市普康慈善基金会


  广州市狮王教育慈善基金会


  广州市船说少儿文化基金会


  广州市视源公益慈善基金会


  广州市候鸟慈善基金会


  广州市基盛慈善基金会


  广州市加泰慈善基金会


  十、2018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25家)


  广州市白云区慈善会


  广州市黄埔区青年社会组织联合会


  广州法泽社区公益基金会


  广州市增城公安民警基金会


  广州市黄埔公安民警基金会


  广州市志鲲公益慈善基金会


  广州市海珠公安民警基金会


  广州市荔湾公安民警基金会


  广州市越秀公安民警基金会


  广州市欢聚时代公益慈善基金会


  广州市广州医科大学南山教育发展基金会


  广州市南景公安民警基金会


  广州市善城社区公益基金会


  广州国际交流合作基金会


  广州市艺助春雨慈善基金会


  广州市万孚公益基金会


  广州市益蕊慈善基金会


  广州市天省教育发展基金会


  广州市番禺公安民警基金会


  广州市花都公安民警基金会


  广州市易娱公益基金会


  广州市南海中学致远教育基金会


  广州市天河公安民警基金会


  广州市长鹿六脉慈善基金会


  广州市白云公安民警基金会


  十一、2019年起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9家)


  广州市春芽公益基金会


  广州市金红棉文化基金会


  广州市残疾人服务协会


  广州市千千树助学促进会


  广州市平安建设促进会


  广州市慈善组织社会监督委员会


  广州市黄埔区善行慈爱会


  广州市番禺区石壁街慈善会


  广州市公益慈善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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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计税期间

  除了临时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连续不间断的过程,因此各税种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需要以一定的、固定的时间周期为限,对这个期间内的应纳税额依法进行计算并缴纳,这个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据以计算应纳税额、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的时间区间,就是计税期间。计税期间按照纳税人经营行为的连续性,又可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个大类。

  纳税人按照确定的计税期间确认纳税义务并依法计算的税款,需要及时足额的缴纳入库。因此,税法又对纳税人在每个计税期间结束后,申报缴纳税款的最后时点进行了限制,形成了一段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就是申报纳税期限。纳税人必须守法遵规,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超过期限的,会被依法加收滞纳金及处理。

  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是一对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两个核心征管要素,共同解决纳税人多长时间计算一次应纳税款,以及在什么时间缴纳入库的问题。

  增值税的计税期间也同样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情形。小规模纳税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还可以享受不同的增值税起征点优惠。扣缴和预缴增值税的,其计税期间以纳税人确定。

  一、一般规定

  按期纳税的计税期间最短为10日,最长为一个季度。《增值税法》第三十条规定,增值税的计税期间分别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计税期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按次纳税的是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增值税法》规定,这种纳税人可以按次纳税。

  二、特殊规定

  但税法也对一些特殊的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以及从事特定应税交易的自然人,也确定按月计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自然人发生下列情形,适用10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标准:

  一是自然人取得2025年8月8日起(含当日)新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一次性收取利息的,以对应计息期月均分摊的利息,确定月销售额。

  二是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多月租金的,以对应租赁期月均分摊的租金,确定月销售额。

  三是互联网平台内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服务收入,并由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的服务收入按月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是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并由资源回收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资源回收企业按月为出售者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事项,按规定缴纳代办税费。

  五是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并由保险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保险企业按月为个人代理人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申报报,按规定缴纳代办税款。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行业代理人比照执行。

  三、选择规定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特点,选择适用按月10万元起征点,也可以选择适用按季30万元起征点。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以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为计税期间。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适用增值税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增值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除了临时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连续不间断的过程,因此各税种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需要以一定的、固定的时间周期为限,对这个期间内的应纳税额依法进行计算并缴纳,这个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据以计算应纳税额、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的时间区间,就是计税期间。计税期间按照纳税人经营行为的连续性,又可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个大类。

  纳税人按照确定的计税期间确认纳税义务并依法计算的税款,需要及时足额的缴纳入库。因此,税法又对纳税人在每个计税期间结束后,申报缴纳税款的最后时点进行了限制,形成了一段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就是申报纳税期限。纳税人必须守法遵规,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超过期限的,会被依法加收滞纳金及处理。

  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是一对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两个核心征管要素,共同解决纳税人多长时间计算一次应纳税款,以及在什么时间缴纳入库的问题。

  增值税的计税期间也同样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情形。小规模纳税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还可以享受不同的增值税起征点优惠。扣缴和预缴增值税的,其计税期间以纳税人确定。

  《增值税法》对增值税纳税人申报纳税期限对应不同的计税期间分别规定。

  一、按期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纳税人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个计税期间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自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按照海关规定的期限申报并缴纳税款。

  二、按次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按次纳税的纳税人,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申报纳税。

  三、预缴税款的申报纳税期限

  《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4号),对五种预缴增值税情形规定了不同的申报纳税期限。

  一是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按季纳税的,为季度结束后的次月,下同)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二是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以及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收取预收款,应当自收到预收款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三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当在收到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预缴税款。

  四是纳税人转让或者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内的不动产,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五是油气田企业跨省销售与生产原油、天然气相关的服务,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