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财法[2017]15号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民政局关于深圳市201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名单的公告
发文时间:2017-05-22
文号:深财法[2017]1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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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广东省财政厅、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广东省地方税务局、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事项的通知》(粤财法[2016]24号)相关要求和工作规程,我市2016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共222家,其中:基金会191家,非基金会31家。现将符合条件的深圳市2016年度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一、基金会(191家)


  1.深圳市郑卫宁慈善基金会


  2.深圳市松禾成长关爱基金会


  3.深圳市爱阅公益基金会


  4.深圳壹基金公益基金会


  5.深圳市神州通慈善基金会


  6.深圳市关爱行动公益基金会


  7.深圳市佳兆业公益基金会


  8.深圳市龙越慈善基金会


  9.深圳市转动热情自行车体育基金会


  10.深圳市北大创新发展基金会


  11.深圳市南方科技大学教育基金会


  12.深圳市花样盛年慈善基金会


  13.深圳市华强公益基金会


  14.深圳市奔达康慈善基金会


  15.深圳市TCL公益基金会


  16.深圳市阳光心理健康基金会


  17.深圳市同维爱心公益基金会


  18.深圳市捷顺乐善扶贫基金会


  19.深圳市徐森慈善基金会


  20.深圳市志愿服务基金会


  21.深圳市华会所生态环保基金会


  22.深圳市绿色低碳发展基金会


  23.深圳市花样年公益基金会


  24.深圳市陈一丹公益慈善基金会


  25.深圳市智慧东方公益基金会


  26.深圳市红荔慈善基金会


  27.深圳市云龙教育发展基金会


  28.深圳市荣格爱的力量公益基金会


  29.深圳市东风南方爱心公益基金会


  30.深圳市精锐教育基金会


  31.深圳市澳康达慈善基金会


  32.深圳市博雅文化研究基金会


  33.深圳市深圳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4.深圳市明德实验教育基金会


  35.深圳美丽园丁教育基金会


  36.深圳市银联宝慈善基金会


  37.深圳市颐仁中医基金会


  38.深圳市同心慈善基金会


  39.深圳市曾少强慈善基金会


  40.深圳市荣超公益基金会


  41.深圳市莱蒙慈善基金会


  42.深圳市缘聚慈善基金会


  43.深圳市现代公益基金会


  44.深圳市泉州商会慈善基金会


  45.深圳市努比亚公益基金会


  46.深圳市裕和溪涌社区发展基金会


  47.深圳市慈缘慈善基金会


  48.深圳市现代创新发展基金会


  49.深圳市龙岗区南岭村社区基金会


  50.深圳市光明新区凤凰社区基金会


  51.深圳市光明新区玉律社区基金会


  52.深圳市光明新区白花社区基金会


  53.深圳市光明新区新羌社区基金会


  54.深圳市光明新区圳美社区基金会


  55.深圳市理想国文化发展基金会


  56.深圳市深大土木教育基金会


  57.深圳市香港中文大学(深圳)教育基金会


  58.深圳市幸福慈善基金会


  59.深圳市骏富公益基金会


  60.深圳市瑜水慈善基金会


  61.深圳市至圣孔子基金会


  62.深圳市五百公益基金会


  63.深圳市朴茂公益基金会


  64.深圳市传承爱心基金会


  65.深圳市创想公益基金会


  66.深圳市坪山新区坪山社区基金会


  67.深圳市国际交流合作基金会


  68.深圳市中源协和生物治疗公益基金会


  69.深圳市宝安区海裕社区基金会


  70.深圳市高特佳中医中药基金会


  71.深圳市微马体育基金会


  72.深圳市深职院产学研用协同育人教育基金会


  73.深圳市万科教育发展基金会


  74.深圳市盛世慈善基金会


  75.深圳市宁江公益基金会


  76.深圳市斯坦梦教育公益基金会


  77.深圳市江瀚公益基金会


  78.深圳市盛荟慈善基金会


  79.深圳市球爱同行慈善基金会


  80.深圳市盈安慈善基金会


  81.深圳市深装总公益基金会


  82.深圳市艾比森公益基金会


  83.深圳市九江商会慈善基金会


  84.深圳市九藤文化教育基金会


  85.深圳市桃花源生态保护基金会


  86.深圳市彩生活慈善基金会


  87.深圳市正安中医教育基金会


  88.深圳市友谊公益基金会


  89.深圳市博商公益基金会


  90.深圳市光明社区基金会


  91.深圳市广电公益基金会


  92.深圳市九立教育基金会


  93.深圳市明英慈善基金会


  94.深圳市亚太国际公益教育基金会


  95.深圳市宝安福永商会公益基金会


  96.深圳市吉尊玛慈善基金会


  97.深圳市南山区蛇口社区基金会


  98.深圳市大慈旅游慈善基金会


  99.深圳市广胜达慈善基金会


  100.深圳市财富之家慈善基金会


  101.深圳市金活关爱健康基金会


  102.深圳市辽建友教育基金会


  103.深圳市尚佐慈善基金会


  104.深圳市佳居公益基金会


  105.深圳市毅德公益基金会


  106.深圳市阳光绿色公益基金会


  107.深圳市尖岗山汇聚慈善基金会


  108.深圳市爱佑未来慈善基金会


  109.深圳市心希望公益基金会


  110.深圳市钦明尔德公益基金会


  111.深圳市雅昌艺术基金会


  112.深圳市红树林湿地保护基金会


  113.深圳市桃源居社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114.深圳市马洪经济研究发展基金会


  115.深圳市福德慈善基金会


  116.深圳市硕苗教育慈善基金会(深圳市昊德宸教育慈善基金会)


  117.深圳市瑞鹏育才助学基金会(深圳市瑞鹏公益基金会)


  118.深圳市天下一家肾友关爱基金会


  119.深圳市坪山新区坑梓社区基金会


  120.深圳市龙光慈善基金会


  121.深圳市富道公益基金会


  122.深圳市盐田区梅沙街道社区基金会


  123.深圳市正中公益慈善基金会


  124.深圳市汇洁爱心基金会


  125.深圳市庞剑锋慈善基金会


  126.深圳市长江商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27.深圳市全景公益基金会


  128.深圳市百草初心公益基金会


  129.深圳市爱迪尔慈善公益基金会


  130.深圳市川基金公益基金会


  131.深圳市妇女儿童发展基金会


  132.深圳市国银丰扶助基金会


  133.深圳市盐田区海山街道社区基金会


  134.深圳市基石教育创新基金会


  135.深圳市兆恒教育慈善基金会


  136.深圳市乐家慈善基金会


  137.深圳市亦行无障碍服务基金会


  138.深圳市前海人寿公益慈善基金会


  139.深圳市盛世汇海公益基金会


  140.深圳市福安邦公益基金会


  141.深圳市安居乐业慈善基金会


  142.深圳市普罗米修儿童关爱基金会


  143.深圳市宝能慈善基金会


  144.深圳市兰亭慈善基金会


  145.深圳市地藏心慈善基金会


  146.深圳市同佳岸慈善基金会


  147.深圳市润泽慈善基金会


  148.深圳市美丽深圳公益基金会


  149.深圳市瑞顺公益慈善基金会


  150.深圳市军渠公益慈善基金会


  151.深圳市李贤义教育基金会


  152.深圳市一行天下慈善基金会


  153.深圳市建辉慈善基金会


  154.深圳市世纪海翔公益基金会


  155.深圳市盛屯公益基金会


  156.深圳市宝教教育发展基金会


  157.深圳市桃源居中澳实验学校教育发展基金会


  158.深圳市一元公益基金会


  159.深圳市佐治亚理工学院教育基金会


  160.深圳市牵手扶贫基金会


  161.深圳市周六福慈善基金会


  162.深圳市德纳慈善基金会


  163.深圳市平江商会公益基金会


  164.深圳市润宇扶贫基金会


  165.深圳市浪陀拥军基金会


  166.深圳市明天公益基金会


  167.深圳市中信嘉合扶贫基金会


  168.深圳市瑞兆慈善基金会


  169.深圳市文科公益基金会


  170.深圳市紫元元公益慈善基金会


  171.深圳市宝安区浪心社区基金会


  172.深圳市宝安区沙企社区基金会


  173.深圳市蜂群物联网公益基金会


  174.深圳市宝安区安乐社区基金会


  175.深圳市世健公益基金会


  176.深圳市花伴里公益基金会


  177.深圳市中科创公益基金会


  178.深圳市百合慈善基金会


  179.深圳市慈邦老年公益事业发展基金会


  180.深圳市众志古村保护与发展基金会


  181.深圳市深国融慈善基金会


  182.深圳市嘿吼圆梦慈善基金会


  183.深圳市宝安区怀德社区基金会


  184.深圳市宝安区燕川社区基金会


  185.深圳市圆梦家乡公益基金会


  186.深圳市一起互助扶贫基金会


  187.深圳市爱在行动公益基金会


  188.深圳市汇心承爱慈善基金会


  189.深圳市泽之润慈善基金会


  190.深圳市三和仁爱文化基金会


  191.深圳市俊华教育公益基金会


  二、非基金会(31家)


  1.深圳市慈善会


  2.深圳狮子会


  3.深圳市收藏协会


  4.深圳市鹏博爱心互助协会


  5.深圳市天天环保志愿者协会


  6.深圳市大公关爱青少年志愿者协会


  7.深圳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协会


  8.深圳市德义爱心促进会


  9.深圳市众信财税志愿服务协会


  10.深圳市青少年体育发展促进会


  11.深圳市减灾救灾联合会


  12.深圳市爱心树生态志愿者协会


  13.深圳市望瞭岭助学促进会


  14.深圳市荔园朝阳公益助学促进会


  15.深圳市点燃爱慈善公益志愿者协会


  16.深圳市千鸟关爱单亲家庭协会


  17.深圳市德善公益促进会


  18.深圳市猫网爱护动物志愿者协会


  19.深圳市西河爱心公益促进会


  20.深圳市职工保障互助会


  21.深圳市天使之翼慈善会


  22.深圳市盐田社工服务中心


  23.深圳市南山区慈善会


  24.深圳市宝安区慈善会


  25.深圳市盐田区慈善会


  26.深圳市福田区慈善会


  27.深圳市罗湖区慈善会


  28.深圳市光明新区慈善会


  29.深圳市龙岗区慈善会


  30.深圳市慈善事业联合会


  31.龙岗区义务工作者联合会


  深圳市财政委员会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深圳市民政局

  2017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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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计税期间

  除了临时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连续不间断的过程,因此各税种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需要以一定的、固定的时间周期为限,对这个期间内的应纳税额依法进行计算并缴纳,这个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据以计算应纳税额、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的时间区间,就是计税期间。计税期间按照纳税人经营行为的连续性,又可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个大类。

  纳税人按照确定的计税期间确认纳税义务并依法计算的税款,需要及时足额的缴纳入库。因此,税法又对纳税人在每个计税期间结束后,申报缴纳税款的最后时点进行了限制,形成了一段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就是申报纳税期限。纳税人必须守法遵规,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超过期限的,会被依法加收滞纳金及处理。

  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是一对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两个核心征管要素,共同解决纳税人多长时间计算一次应纳税款,以及在什么时间缴纳入库的问题。

  增值税的计税期间也同样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情形。小规模纳税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还可以享受不同的增值税起征点优惠。扣缴和预缴增值税的,其计税期间以纳税人确定。

  一、一般规定

  按期纳税的计税期间最短为10日,最长为一个季度。《增值税法》第三十条规定,增值税的计税期间分别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计税期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按次纳税的是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增值税法》规定,这种纳税人可以按次纳税。

  二、特殊规定

  但税法也对一些特殊的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以及从事特定应税交易的自然人,也确定按月计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自然人发生下列情形,适用10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标准:

  一是自然人取得2025年8月8日起(含当日)新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一次性收取利息的,以对应计息期月均分摊的利息,确定月销售额。

  二是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多月租金的,以对应租赁期月均分摊的租金,确定月销售额。

  三是互联网平台内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服务收入,并由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的服务收入按月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是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并由资源回收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资源回收企业按月为出售者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事项,按规定缴纳代办税费。

  五是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并由保险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保险企业按月为个人代理人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申报报,按规定缴纳代办税款。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行业代理人比照执行。

  三、选择规定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特点,选择适用按月10万元起征点,也可以选择适用按季30万元起征点。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以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为计税期间。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适用增值税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增值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除了临时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连续不间断的过程,因此各税种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需要以一定的、固定的时间周期为限,对这个期间内的应纳税额依法进行计算并缴纳,这个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据以计算应纳税额、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的时间区间,就是计税期间。计税期间按照纳税人经营行为的连续性,又可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个大类。

  纳税人按照确定的计税期间确认纳税义务并依法计算的税款,需要及时足额的缴纳入库。因此,税法又对纳税人在每个计税期间结束后,申报缴纳税款的最后时点进行了限制,形成了一段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就是申报纳税期限。纳税人必须守法遵规,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超过期限的,会被依法加收滞纳金及处理。

  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是一对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两个核心征管要素,共同解决纳税人多长时间计算一次应纳税款,以及在什么时间缴纳入库的问题。

  增值税的计税期间也同样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情形。小规模纳税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还可以享受不同的增值税起征点优惠。扣缴和预缴增值税的,其计税期间以纳税人确定。

  《增值税法》对增值税纳税人申报纳税期限对应不同的计税期间分别规定。

  一、按期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纳税人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个计税期间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自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按照海关规定的期限申报并缴纳税款。

  二、按次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按次纳税的纳税人,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申报纳税。

  三、预缴税款的申报纳税期限

  《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4号),对五种预缴增值税情形规定了不同的申报纳税期限。

  一是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按季纳税的,为季度结束后的次月,下同)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二是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以及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收取预收款,应当自收到预收款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三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当在收到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预缴税款。

  四是纳税人转让或者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内的不动产,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五是油气田企业跨省销售与生产原油、天然气相关的服务,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