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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4 答:按目前营改增政策相关规定,纳税人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取得手续费收入应属增值税征税范围,应缴增值税。
财行[2005]365号规定,“三代”单位取得手续费收入应单独核算,计入本单位收入,用于“三代”管理支出,也可适当奖励相关工作人员。
财税字[1994]20号第2条第5款规定,个人办理代扣代缴税款手续,按规定取得扣缴手续费所得,暂免征个人所得税。
对免征个人所得税手续费,仅指办理代扣代缴手续相关人员按规定取得的扣缴手续费。
财会[2019]6号规定,企业作为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收到扣缴税款手续费,应作其他与日常活动相关收益在“其他收益”项目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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