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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85 答:《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二条规定:“在中国境内就业的外国人,是指依法获得《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和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非中国国籍的人员。”
第三条规定:“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或者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依法招用的外国人,应当依法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由用人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
根据上述规定,贵公司与外籍专家签订劳动合同,且外籍专家依法获得《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驻记者证》等就业证件和外国人居留证件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在中国境内合法就业的,应当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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