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买厂房需要交哪些税?
发文时间:2021-03-24
来源:焦点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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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方

1、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适用税率9%;简易计税适用征收率5%。


2、三项附加税费:城建税:市区7%、县镇5%、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1%;教育费附加:3%;地方教育费附加:2%。


根据财税〔2016〕12号规定:“一、将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3、企业所得税:根据转让资产收入减去净值的余额,并入当期应纳税所得额,按照本企业的企业所得税适用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可按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相关优惠,


如: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4、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按照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增值额和四级超率累进税率计算征收。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的部分,税率为3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5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的部分,税率为4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100%、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50%。


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部分,税率为60%。


5、印花税: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的万分之五缴纳。


6、水利基金:凡有销售收入和营业收入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经营者,适用税率0.6‰。


购买方


1、契税:适用税率3%。


2、印花税:按照“产权转移书据”的万分之五缴纳;权利、许可证照领受人按件贴花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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