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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5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第二批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 (税总函〔2019〕243号)第五条规定,实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网上撤销。税务总局优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报错误的,纳税人可以网上办理撤销业务。
依据上述规定,企业申请《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时填写错误,可以网上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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