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1098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征管若干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8号)第三条第(三)款规定,已认定为非正常户的纳税人,就其逾期未申报行为接受处罚、缴纳罚款,并补办纳税申报的,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解除非正常状态,无需纳税人专门申请解除。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企业缴纳了罚款并补办纳税申报后无需专门申请解除非正常状态,税收征管系统自动解除。
我要补充
0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20260103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