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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29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7号 )
第十四条、本通知所称获利年度,是指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的纳税年度。
依据上述规定,软件企业从获利年度起可以享受免二减三的税收优惠,获利年度是指税法口径,即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大于零的纳税年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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