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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8 参考财税[2016]36号附件4跨境应税行为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和免税政策的规定: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称境内)的单位和个人销售的下列服务和无形资产,适用增值税零税率:
(一)国际运输服务。
国际运输服务,是指:
1.在境内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出境。
2.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入境。
3.在境外载运旅客或者货物。”
贵司提供国际运输服务可以规定适用0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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