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注会协[2020]97号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备管理的通知
发文时间:2020-12-25
文号:闽注会协[2020]97号
时效性:全文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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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计师事务所:


  我省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备系统自运行以来,在治理行业不正当低价竞争、规范事务所出具报告行为方面取得一定成效。为适应新经济时代行业发展需要,进一步推动落实放管服改革、优化行业服务,省注协结合报备管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省注协中小所事务委员会会议决议,对《关于规范注册会计师行业业务报备管理的通知》(闽注会协[2014]93号)相关规定进行了调整和补充,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完善报备信息


  (一)完善专项和其他报告报备信息。在报备专项和其他报告时,需在“备注”栏上简要填写该报告主要审计项目、审计年份、审定金额。备注项目将作为行业监管采集信息和公众可查询项目;


  (二)规范报备数据口径。为提高系统验证信息的准确性,所有报告的填报数据均需精确到“元”(即小数点后四位数);


  (三)如实申报收费情况。各事务所务必按照业务约定书约定或实际收费金额如实填报,确保报备收费和实际收费的一致性。


  二、取消集团报备项目


  为遏制部分事务所在集团项目报备中“偷梁换柱”行为,保证审批的集团客户明细与实际报备的客户明细一致,取消集团报备模块,所有报告均按照业务类型在相关模块报备。


  三、强化系统密码管理


  为保障报备系统安全,督促事务所加强报备系统密码管理,请各事务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强化网络安全意识,制定内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确定网络安全负责人和报备系统管理人,逐步落实报备系统专机专人专用管理机制。严格密码设置,要求密码长度8位以上,应包含英文字母的大小写、数字和符号。建立密码安全保管和交接机制,定期进行计算机安全检查、报备系统密码修改,特别是在报备人员离职后要及时更换密码。严禁事务所使用空密码、弱密码,严禁使用不良软件对报备系统进行探测、攻击、侵入、干扰、破坏和非法使用。


  四、加强事前事中监管


  近年来国务院、相关部委和中注协先后出台了加强注册会计师行业监管、提高审计质量的文件,我会将认真贯彻落实,继续依托业务报备系统,加强对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出具业务报告数量的实时统计分析,及时对报备数量异常、涉嫌不正当低价竞争、被多次投诉举报,以及承接的业务规模与事务所人力资源、胜任能力明显不匹配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进行谈话提醒,对报备报告份数超过一定数量的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开展业务项目底稿抽查,经约谈或抽查仍未积极整改的事务所将列为当年执业质量检查重点对象。


  本通知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


福建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2020年12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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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的计税期间

  除了临时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连续不间断的过程,因此各税种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需要以一定的、固定的时间周期为限,对这个期间内的应纳税额依法进行计算并缴纳,这个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据以计算应纳税额、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的时间区间,就是计税期间。计税期间按照纳税人经营行为的连续性,又可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个大类。

  纳税人按照确定的计税期间确认纳税义务并依法计算的税款,需要及时足额的缴纳入库。因此,税法又对纳税人在每个计税期间结束后,申报缴纳税款的最后时点进行了限制,形成了一段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就是申报纳税期限。纳税人必须守法遵规,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超过期限的,会被依法加收滞纳金及处理。

  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是一对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两个核心征管要素,共同解决纳税人多长时间计算一次应纳税款,以及在什么时间缴纳入库的问题。

  增值税的计税期间也同样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情形。小规模纳税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还可以享受不同的增值税起征点优惠。扣缴和预缴增值税的,其计税期间以纳税人确定。

  一、一般规定

  按期纳税的计税期间最短为10日,最长为一个季度。《增值税法》第三十条规定,增值税的计税期间分别为十日、十五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计税期间,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

  按次纳税的是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增值税法》规定,这种纳税人可以按次纳税。

  二、特殊规定

  但税法也对一些特殊的不经常发生应税交易的纳税人,以及从事特定应税交易的自然人,也确定按月计税。《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起征点标准等增值税征管事项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4号)第二条规定,自然人发生下列情形,适用10号公告第一条规定的以一个月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起征点标准:

  一是自然人取得2025年8月8日起(含当日)新发行国债、地方政府债券、金融债券的利息。一次性收取利息的,以对应计息期月均分摊的利息,确定月销售额。

  二是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一次性收取多月租金的,以对应租赁期月均分摊的租金,确定月销售额。

  三是互联网平台内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服务收入,并由互联网平台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从业人员自互联网平台企业取得的服务收入按月确定销售额,计算缴纳增值税。

  四是自然人报废产品出售者通过“反向开票”销售报废产品,并由资源回收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资源回收企业按月为出售者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的申报事项,按规定缴纳代办税费。

  五是保险代理人为保险企业提供保险代理服务,并由保险企业按照规定办理增值税等税费代办申报。保险企业按月为个人代理人代办增值税及附加税费、个人所得税申报报,按规定缴纳代办税款。证券经纪人、信用卡和旅游行业代理人比照执行。

  三、选择规定

  由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根据自身经营特点,选择适用按月10万元起征点,也可以选择适用按季30万元起征点。因此小规模纳税人可以自行选择以一个月或一个季度为计税期间。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适用增值税法第三十条规定的以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

       政策依据: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法施行后增值税优惠政策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0号)

增值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除了临时性经营活动,纳税人的生产经营活动是一个连续不间断的过程,因此各税种法律法规规定,纳税人需要以一定的、固定的时间周期为限,对这个期间内的应纳税额依法进行计算并缴纳,这个税法规定的纳税人据以计算应纳税额、履行纳税申报和税款缴纳义务的时间区间,就是计税期间。计税期间按照纳税人经营行为的连续性,又可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个大类。

  纳税人按照确定的计税期间确认纳税义务并依法计算的税款,需要及时足额的缴纳入库。因此,税法又对纳税人在每个计税期间结束后,申报缴纳税款的最后时点进行了限制,形成了一段缴纳税款的法定期限,就是申报纳税期限。纳税人必须守法遵规,在规定的纳税期限内缴纳税款,超过期限的,会被依法加收滞纳金及处理。

  计税期间和申报纳税期限是一对焦不离孟、孟不离焦的两个核心征管要素,共同解决纳税人多长时间计算一次应纳税款,以及在什么时间缴纳入库的问题。

  增值税的计税期间也同样分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两种情形。小规模纳税人按期纳税和按次纳税,还可以享受不同的增值税起征点优惠。扣缴和预缴增值税的,其计税期间以纳税人确定。

  《增值税法》对增值税纳税人申报纳税期限对应不同的计税期间分别规定。

  一、按期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纳税人以一个月或者一个季度为一个计税期间的,自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以十日或者十五日为一个计税期间的,应当自期满之日起五日内预缴税款,自次月一日起十五日内申报纳税。

  纳税人进口货物,应当按照海关规定的期限申报并缴纳税款。

  二、按次纳税的申报纳税期限

  《增值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按次纳税的纳税人,销售额达到起征点的,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年6月30日前申报纳税。

  三、预缴税款的申报纳税期限

  《增值税预缴税款管理办法》(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6年第14号),对五种预缴增值税情形规定了不同的申报纳税期限。

  一是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按季纳税的,为季度结束后的次月,下同)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二是纳税人采取预收款方式提供建筑服务,以及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收取预收款,应当自收到预收款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三是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预售方式销售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应当在收到预收款的次月纳税申报期内预缴税款。

  四是纳税人转让或者出租与机构所在地不在同一县内的不动产,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

  五是油气田企业跨省销售与生产原油、天然气相关的服务,应当自纳税义务发生之日起至次月纳税申报期结束前预缴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