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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国税发〔2010〕54号)规定:“加强企业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管理,对以未分配利润、盈余公积和除股票溢价发行外的其他资本公积转增注册资本和股本的,要按照“利息、股息、红利所得”项目,依据现行政策规定计征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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