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1516 取得经营所得的个人,没有综合所得的,计算其每一纳税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时,应当减除费用6万元、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以及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
文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令第707号)
我要补充
0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20260103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