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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59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事项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 国网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通告2020年第4号)规定:“三、转售电客户发票开具事项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关于代购电力产品发票使用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福建省税务局公告〔2018〕10号),转售电客户要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应提供房屋租赁协议、《非直供电总分表单位电费分割单》《非直供电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分表电费汇总表》、款项支付凭证等资料,经供电企业核对无误后开具。”
因此,您企业应当提供上述文件规定的资料,经供电企业核对无误后开具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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