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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1 【问题】
纳税人未按规定期限办理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适用“首违不罚”吗?
【回答】
根据规定,首次发生逾期的,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内改正的,不予处罚。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对于首次发生纳税人未按照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期限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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