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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76 问题:
从农民工专户给工人发工资,谁是扣缴义务人?
答题:
甲方给农民工专户转账后会导致工人工资的实际发放单位与工人的用人关系所属单位分离,即造成究竟是发放方扣缴个税,还是依旧由实际用人关系所属单位扣缴个税产生争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偷税案件查处中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国税函〔1996〕602号 第三条对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认定,我们可以知道扣缴义务人应当是对支付对象、支付金额有决定权的单位或个人,所以即使支付主体已经发生改变,还是应当由实际用人单位继续担任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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