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616 问:
在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增值税,应如何处理?
答:
按照1号公告规定,应予减免的增值税,在公告下发前已征收的,可抵减纳税人以后纳税期应缴纳税款或予以退还。如果已经向购买方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应先将增值税专用发票追回。
我要补充
0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20260103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