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1136 问:哪些门票收入可以免征增值税?
答:
1.纪念馆、博物馆、文化馆、文物保护单位管理机构、美术馆、展览馆、书画院、图书馆在自己的场所提供文化体育服务取得的第一道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2.寺院、宫观、清真寺和教堂举办文化、宗教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3.自2018年1月1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科普单位的门票收入,以及县级及以上党政部门和科协开展科普活动的门票收入免征增值税。
文件依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0号)
我要补充
0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20260103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