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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40 问题:
我们公司书立了一份框架合同,合同中未明确具体金额,约定定期结算金额,请问如何申报缴纳印花税?
答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印花税法>等有关事项的公告》第一条第二款,“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未列明金额,在后续实际结算时确定金额的,纳税人应当于书立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的首个纳税申报期申报应税合同、产权转移书据书立情况,在实际结算后下一个纳税申报期,以实际结算金额计算申报缴纳印花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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