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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4 问题:
非居民个人一个月内取得数月奖金,如何计算应纳税额?
答复:
非居民个人一个月内取得数月奖金,单独按照上述工资薪金所得的计算公式计算当月收入额,不与当月其他工资薪金合并,按6个月分摊计税,不减除费用,适用月度税率表计算应纳税额,在一个公历年度内,对每一个非居民个人,该计税办法只允许适用一次。计算公式如下:当月数月奖金应纳税额=[(数月奖金收入额÷6)×适用税率 - 速算扣除数]×6
举例:A先生为无住所个人,2020年1月,A先生同时取得2019年第四季度(公历天数92天) 奖金和全年奖金。假设A先生取得季度奖金20万元,对应境内工作天数为46天;取得全年奖金50万元,对应境内工作天数为73天。两笔奖金分别由境内公司、境外公司各支付一半 (不考虑税收协定因素)。2020年度,A先生在中国境内居住天数不超过90天,为非居民个人,A先生仅就境内支付的境内所得,计算在境内应计税的收入。A先生当月取得数月奖金在境内应计税的收入额为:200000×1/2×46/92+500000×1/2×73/365=100000元应纳税额=[(100000=6)×20%-1410]×6=115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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