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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6 答:根据财税[2015]119号的规定,研发活动是指企业为获得科学与技术新知识,创造性运用科学技术新知识,或实质性改进技术、产品 (服务)、工艺而持续进行的具有明确目标的系统性活动。常规性的软件相关活动,由于不涉及科学和(或)技术的进步或技术不确定性的解决,不属于研发。
贵司按客户的要求做一般改进升级,发生的费用不属于研发费用,不能加计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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