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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11 答:《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128号)第一条规定,无租使用其他单位房产的应税单位和个人,依照房产余值代缴纳房产税。
根据上述规定,企业无偿使用母公司的房屋需要按房产余值代缴房产税;根据国家有关会计制度规定,子公司对无偿使用的母公司房屋装修费应计入长期待摊费用,不增加房屋原值,房产税的计税依据不包含装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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