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872 答复:
企业A结余的加计抵减额,应由企业A继续抵减,不能结转或部分结转至分立后新成立的企业B抵减。如果企业B符合加计抵减政策规定,应按照本企业可抵扣进项税额自行计提加计抵减额。
我要补充
0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202601035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