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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登录电子税务局,在【我要办税】-【开票业务】-【蓝字发票开具】-【发票填开】-【立即开票】模块,选择不同类型的发票、票种,录入购买方信息、开票信息、备注信息(非必录)、经办人信息(非必录)后,可保存草稿、预览发票或直接开具。点击“发票开具”,电子发票服务平台校验通过后,将自动赋予发票号码并按不同业务类型生成相应的数电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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