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第四季度企业所得税,如何记账?
发文时间:2023-12-27
来源:轻松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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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答:


第四季度所得税的会计处理,需要同时考虑全年度的会计处理。


在12月31日关账前,应对全年度的所得税应纳税额和所得税费用进行完整的清理,并进行较为准确的计算。


1.准确计算全年度的应交企业所得税金额


应交企业所得税的税金计算,并不能简单地用“利润总额”乘以税率来计算,需要考虑全年度内的税会差异,包括暂时性税会差异和永久性税会差异,应在“利润总额”基础上加上或减去调整金额,然后再乘以税率。


2.准确计算所得税费用


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所得税费用”并不等于当年应缴纳的所得税金额,而是需要考虑递延所得税的影响,部分应交税金需要计入“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的借方或贷方,而不是计入“所得税费用”。


企业如果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不需要考虑递延所得税。


3.年度关账前的所得税会计处理


借:所得税费用


递延所得税资产(或贷方)

贷: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递延所得税负债(或贷方)

说明:


(1)如果在月度或季度时,对预缴的所得税已经预提过的,借记“所得税费用”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则在年终关账前年度所得税会计处理时应扣减预提部分。


(2)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会计分录中没有“递延所得税负债/资产”。


4.第四季度实际预缴时的会计处理


第四季度实际预缴的所得税金额,并不一定会等于“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关账时的余额。


因为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时,除固定资产一次性税前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等可以季度享受可以纳税调减外,其余的税会差异在预缴申报时不需要做纳税调整,而是按照会计核算时填报。


因此,如果企业在年度关账前,对全年度的所得税进行过清理,计算的结果较为准确的话,年度关账的余额,跟第四季度实际预缴的金额就不一定会相等。


次年1月15日前实际预缴时:


借:应交税费-应交企业所得税


贷:银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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