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租赁准则下出租人账务处理涉及到现值怎么理解?
发文时间:2024-01-01
作者:彭怀文
来源:轻松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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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租赁准则下出租人账务处理涉及到现值怎么理解?

新租赁准则下,为什么出租人的账务处理一会儿需要计算现值和折现率,一会儿又不计算,该如何理解?


解答:


新租赁准则的最大变化,就是承租人的会计核算不再区分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除短期租赁和低价值租赁外,承租人在租赁开始日就要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等,只要不是租金在租赁开始日就一次性支付的,就需要用到折现率(实际利率)对未来支付的租金折现。


而新租赁准则其实对出租人的会计处理,并没有太大的变化,依然需要区分为经营租赁和融资租赁,同时融资租赁还要区分为直接租赁和售后回租。


出租人的经营租赁会计核算,不涉及到折现率和现值计算。


融资租赁的直接租赁,出租人的会计核算就涉及到折现率和现值计算。融资租赁的直接租赁,通常情况下是租赁到期后,出租人无偿或低价转让租赁标的物所有权,经济实质跟“分期收款销售商品”一样。如果对融资租赁直接租赁的会计核算不太理解的,可以将该企业按照新收入准则的“含有重大融资成分的销售合同”,按照新收入准则去理解,其实与新收入准则规定的底层逻辑都是一样的,只是会计核算时换了一个会计科目而已。


对于融资租赁的售后回租,只要是按照新收入准则判断不构成实质销售的,其经济实质就是一笔“抵押贷款”,只是利息支付方式属于“砍头息”而已。依照新租赁准则应用指南的案例给出的会计分录,在租赁开始日出租人只需要确认一笔金融资产即可,也涉及到计算现值和折现率。当然,租赁期间收回的租金,出租人应通过实际利率计算出本金部分和利息部分。


对于融资租赁的售后回租,如果是按照新收入准则判断构成实质销售的,“回租”就是经营租赁了,会计核算就分成两部分:(1)先做资产销售的会计处理;(2)再按照经营租赁的出租人会计处理。两步的会计处理,不涉及到折现率和现值计算。


融资租赁,特别是售后回租业务,通常是只有取得专门从事融资租赁牌照的金融企业才有资格经营,一般的企业不会涉及到,一般企业的会计人员也不会做出租方的会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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