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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7 税总函[2019]243号,关于实施第二批便民办税缴费新举措的通知,要求实现《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网上撤销。税务总局优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填报错误的,纳税人可以网上办理撤销业务。目前实务中红字信息表撤回需要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建议跟主管税局确认一下前往办税服务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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