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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7 目前并没有明确的政策要求因国地税合并而重新提交税收优惠备案资料。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21号规定,自2019年5月28日起,对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耕地占用税、车船税、印花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即“六税一费”)享受优惠有关资料实行留存备查管理方式。实行“自行判别、申报享受、有关资料留存备查”办理方式,申报时无须再向税务机关提供有关资料。纳税人根据具体政策规定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条件,符合条件的,纳税人申报享受税收优惠,并将有关资料留存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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