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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0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第四十二条规定, 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同时第四十三条规定, 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六条企业的各项资产,包括固定资产、生物资产、无形资产、长期待摊费用、投资资产、存货等,以历史成本为计税基础。
前款所称历史成本,是指企业取得该项资产时实际发生的支出。
企业持有各项资产期间资产增值或者减值,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可以确认损益外,不得调整该资产的计税基础。
因此,按照历史成本记账的会计原则,企业在持续经营的情况下,一般不能对企业资产进行评估调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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