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已购买的车,退回给经销商,如何办理车辆购置税退税?
发文时间:2019-01-01
来源:焦点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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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准予纳税人申请退税:


1、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


2、符合免税条件的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车辆但已征税的;


3、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的情形。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应如实填写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由本人、单位授权人员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税手续。


退税额度: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至纳税人退车行为发生之日止(红字发票开具日期)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其他退税情形,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依据有关规定计算退税额。


需要报送资料:


(1)《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


(2)纳税人身份证明;


(3)纳税人银行账号;


(4)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除提供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外,还应按下列情形分别提供:


——未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及副本。


——已办理车辆登记注册的,提供原完税凭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正本、公安机关车辆管理机构出具的机动车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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