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藏
672 参考《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7年第40号)第三条第二项规定,企业用于研发活动的仪器、设备,符合税法规定且选择加速折旧优惠政策的,在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时,就税前扣除的折旧部分计算加计扣除。
因此,一次性扣除的部分可以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
我要补充
0

陕西焦点聚光咨询有限公司 陕ICP备2026010351号